三个和尚没水喝 发表于 2008-5-17 01:05   只看TA 41楼
经鉴定完毕,千真万确这些是畜生的.应该拉出去枪毙.没的说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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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花男 发表于 2008-5-17 01:07   只看TA 42楼
王八操的,让老子毙了他,
妈的,你们还是人不,
杂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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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ndbb 发表于 2008-5-17 01:12   只看TA 43楼
楼主是运送救灾物资的一员么?我看到你用“当我们的车队”一词啊,如果是一员,后面几张照片实在不像是抢夺物资;如果不是一员,切不可看图猜图啊。若真如楼主所说,应将这些证据报案公安或有关机关,我想救灾之后会有部门来处理这些十恶不赦的垃圾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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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fsh 发表于 2008-5-17 01:12   只看TA 44楼
想问问在这中情况下有没有军事管制之类的法律,直接毙了得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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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zz13800 发表于 2008-5-17 02:01   只看TA 45楼
问一下,正如楼主所言,那是用来救命物资。居民抢东西你拍照,你怎么不保护呢。还有心情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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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strusher 发表于 2008-5-17 02:07   只看TA 46楼
我想请教楼上几位认不是认识我帖子标题的第一个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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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strusher 发表于 2008-5-17 02:19   只看TA 47楼
引用:
原帖由 zzz13800 于 2008-5-17 02:01 发表
问一下,正如楼主所言,那是用来救命物资。居民抢东西你拍照,你怎么不保护呢。还有心情照?
多一句嘴,你看一下现场周围的情况有以运输人员的身份能力制止么?
一个车队充其量二十几个人在护送,如果都来制止某一个局部的突发行为,会不会损失更多的物资?
我觉得原帖作者拍照取证做得没错,不但把物资损失减小到了最低点,还为以后针对这件事的处理保留了证据

我不敢保证如原作者所描述的,这是百分之百的哄抢,但是我更不会相信这是一个派发救灾物资的场景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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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jjw 发表于 2008-5-17 03:04   只看TA 48楼
让公安机关来处理这些不要脸的渣滓垃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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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5-17 03:05   只看TA 49楼
现场怎么没有人制止呢,这些人,简直不是人啊!为他们悲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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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聊的猫 发表于 2008-5-17 03:21   只看TA 50楼
风气啊!林子大,什么鸟都有,唉
没文化不要紧,可悲的是连一颗做人的心都没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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